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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五 志第十七上_元史_在线二十五史查询


卷六十五 志第十七上

◎河渠二
○黄河
黄河之水,其源远而高,其流大而疾,其为患于中国者莫甚焉,前史载河决
之患详矣。
世祖至元九年七月,卫辉路新乡县广盈仓南河北岸决五十余步。八月,又崩
一百八十三步,其势未已,去仓止三十步。于是委都水监丞马良弼与本路官同诣
相视,差丁夫并力修完之。二十五年,汴梁路阳武县诸处河决二十二所,漂荡麦
禾房舍,委宣慰司督本路差夫修治。
成宗大德三年五月,河南省言:“河决蒲口儿等处,浸归德府数郡,百姓被
灾,差官修筑计料,合修七堤二十五处,共长三万九千九十二步,总用苇四十万
四千束,径尺桩二万四千七百二十株,役夫七千九百二人。”
武宗至大三年十一月,河北河南道廉访司言:
黄河决溢,千里蒙害,浸城郭,漂室庐坏禾稼,百姓已罹其毒。然后访求修
治之方,而且众议纷纭,互陈利害,当事者疑惑不决,必须上请朝省,比至议定,
其害滋大,所谓不预已然之弊。大抵黄河伏槽之时,水势似缓,观之不足为害,
一遇霖潦,湍浪迅猛。自孟津以东,土性疏薄,兼带沙滷,又失导泄之方,崩
溃决溢,可翅足而待。
近岁亳、颍之民,幸河北徙,有司不能远虑,失于规画,使陂泺悉为陆地。
东至杞县三氵义口,播河为三,分杀其势,盖亦有年。往岁归德、大康建言,相
次湮塞南北二氵义,遂使三河之水合而为一,下流既不通畅,自然上溢为灾。由
是观之,是自夺分泄之利,故其上下决溢,至今莫除。即今水势趋下,有复钜野、
梁山之意,盖河性迁徙无常,苟不为远计预防,不出数年,曹、濮、济、郓蒙害
必矣。
今之所谓治水者,徒尔议论纷纭,咸无良策,水监之官,既非精选,知河之
利害者百无一二。虽每年累驿而至,名为巡河,徒应故事,问地形之高下,则懵
不知;访水势之利病,则非所习。既无实才,又不经练。乃或妄兴事端,劳民动
众,阻逆水性,翻为后患。为今之计,莫若于汴梁置都水分监,妙选廉干、深知
水利之人,专职其任,量存员数,频为巡视,谨其防护,可疏者疏之,可堙者堙
之,可防者防之。职掌既专,则事功可立。较之河已决溢,民已被害,然后卤莽
修治以劳民者,乌可同日而语哉?
于是省令都水监议,检照大德十年正月省臣奏准,昨都水监升正三品,添官
二员,铸分监印,巡视御河,修缺溃,疏浅涩,禁民船越次乱行者,今拟就令分
巡提点修治。本监议:“黄河泛涨,止是一事,难与会通河有坝阐漕运分监守治
为比。先为御河添官降印,兼提点黄河,若使专一,分监在彼,则有妨御河公事。
况黄河已有拘该有司正官提调,自今莫若分监官吏以十月往,与各处官司巡视缺
破,会计工物督治,比年终完,来春分监新官至,则一一交割,然后代还,庶不
相误。”
工部照大德九年黄河决徙,逼近汴梁,几至浸没。本处官司权宜开辟董盆口,
分入巴河,以杀其势,遂使正河水缓,并趋支流。缘巴河旧隘不足吞伏,明年急
遣萧都水等闭塞,而其势愈大,卒无成功,致连年为害,南至归德诸处,北至济
宁地分,至今不息。本部议:“黄河为害,难同余水,欲为经远之计,非用通知
古今水利之人专任其事,终无补益。河南宪司所言详悉,今都水监别无他见,止
依旧例议拟未当。如量设官,精选廉干奉公、深知地形水势者,专任河防之职,
往来巡视,以时疏塞,庶可除害。”省准令都水分监官专治河患,任满交代。
仁宗延祐元年八月,河南等处行中书省言:“黄河涸露旧水泊污池,多为势
家所据,忽遇泛溢,水无所归,遂致为害。由此观之,非河犯人,人自犯之。拟
差知水利都水监官,与行省廉访司同相视,可以疏辟堤障,比至泛溢,先加修治,
用力少而成功多。又汴梁路睢州诸处,决破河口数十,内开封县小黄村计会月堤
一道,都水分监修筑障水堤堰,所拟不一。宜委请行省官与本道宪司、汴梁路都
水分监官及州县正官,亲历按验,从长讲议。”由是委太常丞郭奉政、前都水监
丞边承务、都水监卿朵儿只、河南行省石右丞、本道廉访副使站木赤、汴梁判官
张承直,上自河阴,下至陈州,与拘该州县官一同沿河相视。开封县小黄村河口,
测量比旧浅减六尺。陈留、通许、太康旧有蒲苇之地,后因闭塞西河、塔河诸水
口,以便种莳,故他处连年溃决。各官公议:“治水之道,惟当顺其性之自然。
尝闻大河自阳武、胙城由白马河间东北入海,历年既久,迁徙不常。每岁泛溢两
岸,时有冲决,强为闭塞,正及农忙,科桩梢,发丁夫,动至数万,所费不可胜
纪,其弊多端,郡县嗷嗷,民不聊生。盖黄河善迁徙,惟宜顺下疏泄。今相视上
自河阴,下抵归德,经夏水涨,甚于常年,以小黄口分泄之故,并无冲决,此其
明验也。详视陈州,最为低洼,濒河之地,今岁麦禾不收,民饥特甚,欲为拯救,
奈下流无可疏之处。若将小黄村河口闭塞,必移患邻郡;决上流南岸,则汴梁被
害;决下流北岸,则山东可忧。事难两全,当遗小就大。如免陈村差税,赈其饥
民,陈留、通许、太康县被灾之家,依例取勘赈恤,其小黄村河口仍旧通流外,
据修筑月堤,并障水堤,闭河口,别难拟议。”于是凡汴梁所辖州县河堤,或已
修治,及当疏通与补筑者,条列具备。
至五年正月,河北河南道廉访副使奥屯言:“近年河决杞县小黄村口,滔滔
南流,莫能御遏,陈、颍濒河膏腴之地浸没,百姓流散。今水迫汴城,远无数里,
傥值霖雨水溢,仓卒何以防御!方今农隙,宜为讲究,使水归故道,达于江、淮,
不惟陈、颍之民得遂其生,窃恐将来浸灌汴城,其害匪轻。”于是大司农司下都
水监移文汴梁分监修治,自六年二月十一日兴工,至三月九日工毕,总计北至槐
疙疸两旧堤,南至窑务汴堤,通长二十里二百四十三步。创修护城堤一道,长七
千四百四十三步,下地修堤,下广十六步,上广四步,高一丈,六十尺为一工。
堤东二十步外取土,内河沟七处,深浅高下阔狭不一,计工二十五万三千六百八
十,用夫八千四百五十三,除风雨妨工,三十日毕。内流水河沟,南北阔二十步,
水深五尺。河内修堤,底阔二十四步,上广八步,高一丈五尺,积十二万尺,取
土稍远,四十尺为一工,计三万工,用夫百人。每步用大桩二,计四十,各长一
丈二尺,径四寸。每步杂草千束,计二万。每步签桩四,计八十,各长八尺,径
三寸。水手二十,木匠二,大船二艘,梯䦆一副,绳索毕备。
七年七月,汴梁路言:“荥泽县六月十一日河决塔海庄东堤十步余,横堤两
重,又缺数处。二十三日夜,开封县苏村及七里寺复决二处。”本省平章站马赤
亲率本路及都水监官,并工修筑,于至治元年正月兴工,修堤岸四十六处,该役
一百二十五万六千四百九十四工,凡用夫三万一千四百一十三人。
文宗至顺元年六月,曹州济阴县河防官本县尹郝承务言:“六月五日,魏家
道口黄河旧堤将决,不可修筑,以此差募民夫,创修护水月堤,东西长三百九步,
下阔六步,高一丈。又缘水势瀚漫,复于近北筑月堤,东西长一千余步,下广九
步,其功未竟。至二十一日,水忽泛溢,新旧三堤一时咸决,明日外堤复坏,急
率民闭塞,而湍流迅猛,有蛇时出没于中,所下桩土,一扫无遗。又旧堤岁久,
多有缺坏,差夫并工筑成二十余步。其魏家道口缺堤,东西五百余步,深二丈余,
外堤缺口,东西长四百余步。又磨子口护水堤,低薄不足御水,东西长一千五百
步。魏家道口卒未易修,先差夫补筑。磨子口七月十六日兴工,二十八日工毕。
二十二日,按视至朱从马头西,旧堤缺坏,东西长一百七十余步,计料堤外贴筑
五步,增高一丈二尺,与旧堤等,上广二步。于磨子口修堤夫内,摘差三百一十
人,于是月二十三日入役,至闰七月四日工毕。”郝承务又言:“魏家道口砖
堌等村,缺破堤堰,累下桩土,冲洗不存,若复闭筑,缘缺堤周回皆泥淖,人不
可居,兼无取土之处。又沛郡安乐等保,去岁旱灾,今复水涝,漂禾稼,坏室庐,
民皆缺食,难于差倩。其不经水害村保民人,先已遍差补筑黄家桥、磨子口诸处
堤堰,似难重役。如候秋凉水退,倩夫修理,庶苏民力。今冲破新旧堤七处,共
长一万二千二百二十八步,下广十二步,上广四步,高一丈二尺,计用夫六千三
百四人,桩九百九十,苇箔一千三百二十,草一万六千五束。六十尺为一工,无
风雨妨工,度五十日可毕。”本县准言,至八月三十日差夫二千四百二十,关请
郝承务督役。郝承务又言:“九月三日兴工修筑,至十八日大风,十九日雨,二
十四日复雨,缘此辛马头、孙家道口障水堤堰又坏,计工役倍于元数,移文本县,
添差二千人同筑。二十六日,元与成武定、陶二县分筑魏家道口八百二十步修完。
十月二日,至辛马头、孙家道口,从实又量元缺堤,南北阔一百四十步,内水地
五十步,深者至二丈,浅者不下八九尺,依元料用桩箔补筑,至七日完。又于本
处创筑月堤一道,西北东南斜长一千六百二十七步,内成武、定陶分筑一百五十
步,实筑一千四百七十七步,外有元料堌头魏家道口外堤未筑。即欲兴工,缘
冬寒土冻,拟候来春,并工修理,官民两便。
济州河
济州河者,新开以通漕运也。世祖至元十七年七月,耿参政、阿里尚书奏:
“为姚演言开河事,令阿合马与耆旧臣集议,以钞万锭为佣直,仍给粮食。”世
祖从之。十八年九月,中书丞相火鲁火孙等奏:“姚总管等言,请免益都、淄莱、
宁海三州一岁赋,入折佣直,以为开河之用。平章阿合马与诸老臣议,以为一岁
民赋虽多,较之官给佣直,行之甚便。”遂从之。十月,火鲁火孙等奏:“阿八
失所开河,经济州,而其地又有一河,傍有民田,开之甚便。臣等议,若开此河,
阿八失所管一方屯田,宜移之他处,不阻水势。”世祖令移之。十二月,差奥鲁
赤、刘都水及精算数者一人,给宣差印,往济州,定开河夫役,令大名、卫州新
附军亦往助工。
三十一年,御史台言:“胶、莱海道浅涩,不能行舟。”台官玉速帖木儿奏:
“阿八失所开河,省遣牙亦速失来,谓漕船泛河则失少,泛海则损多。”既而漕
臣囊加䴙、万户孙伟又言:“漕海舟疾且便。”右丞麦术丁又奏:“斡奴兀奴䴙
凡三移文,言阿八失所开河,益少损多,不便转漕。水手军人二万,舟千艘,见
闲不用,如得之,可岁漕百万石。昨奉旨,候忙古䴙来共议,海道便,则阿八失
河可废。今忙古䴙已自海道运粮回,有一二南人自愿运粮万石,已许之。”囊加
䴙、孙万户复请用军验试海运,省院官暨众议:“阿八失河扬用水手五千、军五
千、船千艘,畀扬州省教习漕运。今拟以此水手军人,就用平滦船,从利津海漕
运。”世祖从之。阿八失所开河遂废。
滏河
滏河者,引滏水以通洺州城濠者也。
至元五年十月,洺磁路言:“洺州城中,井泉咸苦,居民食用,多作疾,且
死者众。请疏涤旧渠,置坝闸,引滏水分灌洺州城濠,以济民用。计会河渠东西
长九百步,阔六尺,深三尺,二尺为工,役工四百七十五,民自备用器,岁二次
放闸,且不妨漕事。”中书省准其言。
广济渠
广济渠在怀孟路,引沁水以达于河。世祖中统二年,提举王允中、大使杨端
仁奉诏开河渠,凡募夫千六百五十一人,内有相合为夫者,通计使水之家六千七
百余户,一百三十余日工毕。所修石堰,长一百余步,阔三十余步,高一丈三尺。
石斗门桥,高二丈,长十步,阔六步。渠四道,长阔不一,计六百七十七里,经
济源、河内、河阳、温、武陟五县,村坊计四百六十三处,渠成甚益于民,名曰
广济。三年八月,中书省臣忽鲁不花等奏:“广济渠司言,沁水渠成,今已验工
分水,恐久远权豪侵夺。”乃下诏依本司所定水分,已后诸人毋得侵夺。
至文宗天历三年三月,怀庆路同知阿合马言:“天久亢旱,夏麦枯槁,秋谷
种不入土,民匮于食。近因访问耆老,咸称丹水浇溉近山田土,居民深得其利,
有沁水亦可溉田,中统间王学土亦为天旱,奉诏开此渠,募自愿人户,于太行山
下沁口古迹,置分水渠口,开浚大河四道,历温、陟入黄河,约五百余里,渠成
名曰广济。设官提调,遇旱则官为斟酌,验工多寡,分水浇溉,济源、河内、河
阳、温、武陟五县民田三千余顷咸受其赐。二十余年后,因豪家截河起堰,立碾
磨,壅遏水势,又经霖雨,渠口淤塞,堤堰颓圮。河渠司寻亦革罢,有司不为整
治,因致废坏。今五十余年,分水渠口及旧渠迹,俱有可考,若蒙依前浚治,引
水溉田,于民大便。可令河阳、河内、济源、温、武陟五县,使水人户自备工力,
疏通分水渠口,立闸起堰,仍委谙知水利之人,多方区画。遇旱,视水缓急,撤
闸通流,验工分水以灌溉;若霖雨泛涨,闭闸退还正流。禁治不得截水置碾磨,
栽种稻田。如此,则涝旱有备,民乐趋利。请移文孟州、河内、武陟县委官讲议。”
寻据孟州等处申,亲诣沁口,咨询耆老,言旧日沁水正河内筑土堰,遮水入广济
渠,岸北虽有减水河道,不能吞伏,后值霖雨,荡没田禾,以此堵闭。今若枋口
上连土岸,及于沁水正河置立石堰,与枋口相平,如遇水溢,闭塞闸口,使水漫
流石堰,复还本河,又从减水河分杀其势,如此庶不为害。约会河阳、武陟县尹
与耆老等议,若将旧广济渠依前开浚,减水河亦增开深阔,禁安磨碾,设立闸堰,
自下使水,遇旱放闸浇田,值涝闭闸退水,公私便益。怀庆路备申工部牒,都水
监回文本路,委官相视施行。
三白渠
京兆旧有三白渠,自元伐金以来,渠堰缺坏,土地荒芜。陕西之人虽欲种莳,
不获水利,赋税不足,军兴乏用。太宗之十二年,梁泰奏:“请差拨人户牛具一
切种莳等物,修成渠堰,比之旱地,其收数倍,所得粮米,可以供军。”太宗准
奏,就令梁泰佩元降金牌,充宣差规措三白渠使,郭时中副之,直隶朝廷,置司
于云阳县;所用种田户及牛畜,别降旨,付塔海绀不于军前应副。是月,敕喻塔
海绀不:“近梁泰奏修三白渠事,可于汝军前所获有妻少壮新民,量拨二千户,
及木工二十人,官牛内选肥腯齿小者一千头,内乳牛三百,以畀梁泰等。如不
敷,于各千户、百户内贴补,限今岁十一月内交付数足,趁十二月入工。其耕种
之人,所收之米,正为接济军粮。如发遣人户之时,或阙少衣装,于各千户、百
户内约量支给,差军护送出境,沿途经过之处,亦为防送,毋致在逃走逸,验路
程给以行粮,大口一升,小者半之。”
洪口渠
洪口渠在奉元路。英宗至治元年十月,陕西屯田府言:
自秦、汉至唐、宋,年例八月差使水户,自泾阳县西仲山下截河筑洪堰,改
泾水入白渠,下至泾阳县北白公斗门,分为三限,并平石限,盖五县分水之要所。
北限入三原、栎阳、云阳,中限入高陵,南限入泾阳,浇溉官民田七万余亩。近
至大三年,陕西行台御史王承德言,泾阳洪口展修石渠,为万世之利。由是会集
奉元路三原、泾阳、临潼、高陵诸县,洎泾阳、渭南、栎阳诸屯官及耆老议,如
准所言,展修石渠八十五步,计四百二十五尺,深二丈,广一丈五尺,计用石十
二万七千五百尺,人日采石积方一尺,工价二两五钱,石工二百,丁夫三百,金
火匠二,用火焚水淬,日可凿石五百尺,二百五十五日工毕。官给其粮食用具,
丁夫就役使水之家,顾匠佣直使水户均出。陕西省议,计所用钱粮,不及二年之
费,可谓一劳永逸,准所言便。都省准委屯田府达鲁花赤只里赤督工,自延祐元
年二月十日发夫匠入役,至六月十九日委官言,石性坚厚,凿仅一丈,水泉涌出,
近前续展一十七步,石积二万五千五百尺,添夫匠百人,日凿六百尺,二百四十
二日可毕。
文宗天历二年三月,屯田总管兼管河渠司事郭嘉议言:“去岁六月三日骤雨,
泾水泛涨,无修洪堰及小龙口尽圮,水归泾,白渠内水浅,为此计用十四万九千
五百十一工,役丁夫一千六百,度九十三日毕。于使水户内差拨,每夫就持麻一
斤,铁一斤,系囤取泥索各一,长四十尺,草苫一,长七尺,厚二寸。”陕西省
准屯田府照,洪口自秦至宋一百二十激,经由三限,自泾阳下至临潼五县,分流
浇溉民田七万余顷,验田出夫千六百人,自八月一日修堰,至十月放水溉田,以
为年例。近因奉元亢旱,五载失稔,人皆相食,流移疫死者十七八。今差夫又令
就出用物,实不能办集。窃详泾阳水利,虽分三限引水溉田,缘三原等县地理遥
远,不能依时周遍,泾阳北近,俱在上限,并南限中限,用水最便。今次修堰,
除见在户依例差役,其逃亡之家合出夫数,宜令泾阳县近限水利户添差一人,官
日给米一升,并工修治。省准出钞八百锭,委耀州同知李承事,洎本府总管郭嘉
议及各处正官,计工役照时直籴米给散。李承事督夫修筑,至十一月十六日毕。
扬州运河
运河在扬州之北,宋时尝设军疏涤,世祖取宋之后,河渐壅塞。至元末年,
江淮行省尝以为言,虽有旨浚治,有司奉行,未见实效。
仁宗延祐四年十一月,两淮运司言:“盐课甚重,运河浅涩无源,止仰天雨,
请加修治。”明年二月,中书移文河南省,选官洎运司有司官相视,会计工程费
用。于是河南行省委都事张奉政及淮东道宣慰司官、运司官,会州县仓场官,遍
历巡视,集议:河长二千三百五十里,有司差濒河有田之家,顾倩丁夫,开修一
千八百六十九里;仓场盐司不妨办课,协济有司,开修四百八十二里。运司言:
“近岁课额增多,而船灶户日益贫苦,宜令有司通行修治,省减官钱。”省臣奏
准:诸色户内顾募丁夫万人,日支盐粮钱二两,计用钞二万锭,于运司盐课及减
驳船钱内支用。差官与都水监、河南行省、淮东宣慰司官专董其事,廉访司体察,
枢密院遣官镇遏,乘农隙并工疏治。
练湖
练湖在镇江。元有江南之后,豪势之家于湖中筑堤围田耕种,侵占既广,不
足受水,遂致泛溢。世祖末年,参政暗都剌奏请依宋例,委人提调疏治,其侵占
者验亩加赋。
至治三年十二月,省臣奏:“江浙行省言,镇江运河全藉练湖之水为上源,
官司漕运,供亿京师,及商贾贩载,农民来往,其舟楫莫不由此。宋时专设人夫,
以时修浚。练湖潴蓄潦水,若运河浅阻,开放湖水一寸,则可添河水一尺。近年
淤浅,舟楫不通,凡有官物,差民运递,甚为不便。委官相视,疏治运河,自镇
江路至吕城坝,长百三十一里,计役夫万五百十三人,六十日可毕。又用三千余
人浚涤练湖,九十日可完,人日支粮三升、中统钞一两。行省、行台分官监督。
所用船物,今岁预备,来春兴工。合行事宜,依江浙行省所拟。”既得旨,都省
移文江浙行省,委参政董中奉率合属正官亲临督役。于是董中奉言:“所委前都
水少监崇明州知州任奉政、镇江路总管毛中议等议:练湖、运河此非一事,宜依
假山诸湖农民取泥之法,用船千艘,船三人,用竹褷捞取淤泥,日可三载,月计
九万载,三月之间,通取二十七万载,就用所取泥增筑湖岸。自镇江在城程公坝,
至常州武进县吕城坝,河长百三十一里一百四十六步,拟开河面阔五丈,底阔三
丈,深四尺,与见有水二尺,可积深六尺。所役夫于平江、镇江、常州、江阴州
及建康路所辖溧阳州田多上户内差倩。若浚湖开河,二役并兴,卒难办集。宜趁
农隙,先开运河,工毕就浚练湖。”省准所言,与都事王徵事等于泰定元年正月
至镇江丹阳县,洎各监工官沿湖相视,上湖沙冈黄土,下湖茭根丛杂,泥亦坚硬,
不可褷取。又议两役并兴,相离三百余里,往来监督,供给为难,愿以所督夫一
万三千五百十二人,先开运河,期四十七日毕,次浚练湖,二十日可完。继有江
南行台侍御史及浙西廉访司副使俱至,乃议首事运河,备文咨禀,遂于是月十七
日入役。
二月十八日,省臣奏:“开浚运河、练湖,重役也,宜依行省所议,仍令便
宜从事。”后各监工官言:“已分运河作三坝,依元料深阔丈尺开浚,至三月四
日工毕。数内平江昆山、嘉定二州,实役二十六日,常熟、吴江二州,长洲、吴
县,实役二十八日,余皆役三十日,已于三月七日积水行舟。”又监修练湖官言:
“任奉议指划元料,增筑堤堰及旧有土基,共增阔一丈二尺,平面至高底滩脚,
增筑共量斜高二丈五尺。依中堰西石<石达>东旧堤卧羊滩修筑,如旧堤高阔已及所
料之上者,遇有崩缺,修筑令完。中堰西石<石达>至五百婆堤西上增高土一尺,有
缺亦补之。五百婆堤至马林桥堤水势稍缓,不须修治,其堤底间有渗漏者,窒塞
之。三月六日破土,九日入役,至十一日工毕,实役三日。归勘任少监元料,开
运河夫万五百十三人,六十日毕,浚练湖夫三千人,九十日毕,人日支钞一两、
米三升,共该钞万八千一十四锭二十两,米二万七千二十一石六斗,实征夫万三
千五百十二人,共役三十三日,支钞八千六百七十九锭三十六两,粮万三千十九
石五斗八升。比附元料,省钞九千三百三十四锭三十四两,粮万四千二石二升。
其练湖未毕,相视地形水势再议。”
参政董中奉又言:“练湖旧有湖兵四十三人,添补五十七名,共百人,于本
路州县苗粮三石之下、二石之上差充,专任修筑湖岸,设提领二员、壕寨二人、
司吏三人,于有出身人内选用。”工部议:“练湖所设提领人等印信,即同湖兵,
宜咨本省遍行议拟。”又镇江路言:“河、练湖今已开浚,若不设法关防,徒劳
民力。除关本路达鲁花赤兀鲁失海牙总治其事,同知哈散、知事程郇专管启闭斗
门。”行省从之。
吴松江
浙西诸山之水受之太湖,下为吴松江,东汇淀山湖以入海,而潮汐来往,逆
涌浊沙,上泾河口,是以宋时设置撩洗军人,专掌修治。元既平宋,军士罢散,
有司不以为务,势豪租占为荡为田,州县不得其人,辄行许准,以致湮塞不通,
公私俱失其利久矣。
至治三年,江浙省臣方以为言,就委嘉兴路治中高朝列、湖州路知事丁将仕
同本处正官,体究旧曾疏浚通海故道,及新生沙涨碍水处所,商度开涤图呈。据
丁知事等官按视讲究,合开浚河道五十五处。内常熟州九处,十三段,该工百三
十二万一千五百六十二,昆山州十一处,九十五里,用工二万七千四百,役夫四
百五十六,宜于本州有田一顷之上户内,验田多寡,算量里步均派,自备粮赴功
疏浚。正月上旬兴工,限六十日工毕,二年一次举行。嘉定州三十五处,五百三
十八里,该工百二十六万七千五十九,日支粮一升,计米万二千六百七十石五斗
九升,日役夫二万一千一百一十七,六十日毕。工程浩大,米粮数多,乞依年例,
劝率附河有田用水之家,自备口粮,佃户佣力开浚。奈本州连年被灾,今岁尤甚,
力有不逮,宜从上司区处。高治中会集松江府各州县官按视,议合浚河渠,华亭
县九处,计五百二十八里,该工九百六十八万四千八百八十二,役夫十六万一千
四百一十四,人日支粮二升,计米十九万三千六百九十七石六斗四升。上海县十
四处,计四百七十一里,该工千二百三十六万八千五十二,日役夫二万六千一百
三十四,人日支粮二升,计二十四万七千三百六十一石四升,六十日工毕。官给
之粮,佣民疏治。如下年丰稔,劝率有田之家,五十亩出夫一人,十亩之上验数
合出,止于本保开浚。其权势之家,置立鱼簖并沙涂栽苇者,依上出夫。
其上海、嘉定连年旱涝,皆缘河口湮塞,旱则无以灌溉,涝则不能疏泄,累
致凶歉,官民俱病。至元三十年以后,两经疏辟,稍得丰稔。比年又复壅闭,势
家愈加租占,虽得征赋,实失大利。上海县岁收官粮一十七万石,民粮三万余石,
略举似延祐七年灾伤五万八千七百余石,至治元年灾伤四万九千余石,二年十万
七千余石,水旱连年,殆无虚岁,不惟亏欠官粮,复有赈贷之费。近委官相视地
形,讲议疏浚,其通海大江,未易遽治;旧有河港联络官民田土之间、藉以灌溉
者,今皆填塞,必须疏通,以利耕种。欲令有田人户自为开浚,而工役浩繁,民
力不能独成。由是议,上海、嘉定河港,宜令本处所管军民站灶僧道诸色有田者,
以多寡出夫,自备粮修治,州县正官督役。其豪势租占荡田、妨水利者,并与除
辟。本处民田税粮全免一年,官租减半。今秋收成,下年农隙举行,行省、行台、
廉访司官巡镇。外据华亭、昆山、常熟州河港,比上海、嘉定缓急不同,难为一
体,从各处劝农正官督有田之家,备粮并工修治。若遽兴工,阴阳家言癸亥年动
土有忌,预为咨禀可否。
至泰定元年十月十九日,右丞相旭迈杰等奏:“江浙省言,吴松江等处河道
壅塞,宜为疏涤,仍立闸以节水势。计用四万余人,今岁十二月为始,至正月终,
六十日可毕,用二万余人,二年可毕。其丁夫于旁郡诸色户内均差,依练湖例,
给佣直粮食,行省、行台、廉访司并有司官同提调。臣等议,此事官民两便,宜
从其请。若丁夫有余,止令一年毕。命脱欢答剌罕诸臣同提调,专委左丞朵儿只
班及前都水任少监董役。”得旨,移文行省,准拟疏治。江浙省下各路发夫入役,
至二年闰正月四日工毕。
淀山湖
太湖为浙西巨浸,上受杭、湖诸山之水,潴蓄之余,分汇为淀山湖,东流入
海。
世祖末年,参政暗都剌言:“此湖在宋时委官差军守之,湖旁余地,不许侵
占,常疏其壅塞,以泄水势。今既无人管领,遂为势豪绝水筑堤,绕湖为田,湖
狭不足潴蓄,每遇霖潦,泛溢为害。昨本省官忙古䴙等兴言疏治,因受曹总管金
而止。张参议、潘应武等相继建言,识者咸以为便。臣等议,此事可行无疑。然
虽军民相参,选委廉干官提督,行省山住子、行院董八都见子、行台哈剌䴙令亲
诣相视,会计合用军夫拟禀。”世祖曰:“利益美事,举行已晚,其行之。”既
而平章铁哥言:“委官相视,计用夫十二万,百日可毕。昨奏军民共役,今民丁
数多,不须调军。”世祖曰:“有损有益,咸令均齐,毋自疑惑,其均科之。”
至元三十一年,世祖崩,成宗即位。平章铁哥奏:“太湖、淀山湖昨尝奏过
先帝,差倩民夫二十万疏掘已毕。今诸河日受两潮,渐致沙涨,若不依旧宋例,
令军屯守,必致坐隳成功。臣等议,常时工役拨军,枢府犹且吝惜,屯守河道用
军八千,必辞不遣。淀山湖围田赋粮二万石,就以募民夫四千,调军士四千与同
屯守。立都水防田使司,职掌收捕海贼,修治河渠围田。”命伯颜察儿暨枢密院
议毕闻奏。于是枢府言:“尝奏淀山湖在宋时设军屯守,范殿帅、朱、张辈必知
其故,拟与省官集议定禀奏,有旨从之。乃集枢府官及范殿帅等共议,朱、张言:
‘宋时屯守河道,用手号军,大处千人,小处不下三四百,隶巡检司管领。’范
殿帅言:‘差夫四千,非动摇四十万户不可,若令五千军屯守,就委万户一员提
调,事或可行。’臣等亦以为然,与都水巡防万户府职名,俾隶行院。”枢府官
又言:“若与知源委之人询其详,候至都定议。”从之。
盐官州海塘
盐官州去海岸三十里,旧有捍海塘二,后又添筑咸塘,在宋时亦尝崩陷。成
宗大德三年,塘岸崩,都省委礼部郎中游中顺,洎本省官相视,虚沙复涨,难于
施力。至仁宗延祐己未、庚申间,海汛失度,累坏民居,陷地三十余里。其时省
宪官共议,宜于州后北门添筑土塘,然后筑石塘,东西长四十三里,后以潮汐沙
涨而止。
至泰定即位之四年二月间,风潮大作,冲捍海小塘,坏州郭四里。杭州路言:
“与都水庸田司议,欲于北地筑塘四十余里,而工费浩大,莫若先修咸塘,增其
高阔,填塞沟港,且浚深近北备塘濠堑,用桩密钉,庶可护御。”江浙省准下本
路修治。都水庸田司又言:“宜速差丁夫,当水入冲堵闭,其不敷工役,于仁和、
钱塘及嘉兴附近州县诸色人户内斟酌差倩,即日沦没不已,旦夕诚为可虑。”工
部议:“海岸崩摧重事也,宜移文江浙行省,督催庸田使司、盐运司及有司发丁
夫修治,毋致侵犯城郭,贻害居民。”五月五日,平章秃满迭儿、茶乃、史参政
等奏:“江浙省四月内,潮水冲破盐官州海岸,令庸田司官征夫修堵,又令僧人
诵经,复差人令天师致祭。臣等集议,世祖时海岸尝崩,遣使命天师祈祀,潮即
退,今可令直省舍人伯颜奉御香,令天师依前例祈祀。”制曰:“可。”既而杭
州路又言:“八月以来,秋潮汹涌,水势愈大,见筑沙地塘岸,东西八十余步,
造木柜石囤以塞其要处。本省左丞相脱欢等议,安置石囤四千九百六十,抵御锼
啮,以救其急,拟比浙江立石塘,可为久远。计工物,用钞七十九万四千余锭,
粮四万六千三百余石,接续兴修。”
致和元年三月,省臣奏:“江浙省并庸田司官修筑海塘,作竹蘧篨,内实以
石,鳞次垒叠以御潮势,今又沦陷入海,见图修治,倘得坚久之策,移文具报。
臣等集议,此重事也,旦夕驾幸上都,分官扈从,不得圆议。今差户部尚书李家
奴、工部尚书李嘉宾、枢密院属卫指挥青山、副使洪灏、宣政佥院南哥班与行省
左丞相脱欢及行台、行宣政院、庸田使司诸臣,会议修治之方。合用军夫,除戍
守州县关津外,酌量差拨,从便添支口粮。合役丁力,附近有田之民,及僧、道、
也里可温、答失蛮等户内点倩。凡工役之时,诸人毋或沮坏,违者罪之。合行事
务,提调官移文禀奏施行。”有旨从之。四月二十八日,朝廷所委官,洎行省台
院及庸田司等官议:“大德、延祐欲建石塘未就。泰定四年春,潮水异常,增筑
土塘,不能抵御,议置板塘,以水涌难施工,遂作蘧篨木柜,间有漂沉,欲踵前
议,叠石塘以图久远。为地脉虚浮,比定海、浙江、海盐地形水势不同,由是造
石囤于其坏处叠之,以救目前之急。已置石囤二十九里余,不曾崩陷,略见成效。”
庸田司与各路官同议,东西接垒石囤十里,其六十里塘下旧河,就取土筑塘,凿
东山之石以备崩损。
文宗天历元年十一月,都水庸田司言:“八月十日至十九日,正当大汛,潮
势不高,风平水稳。十四日,祈请天妃入庙,自本州岳庙东海北护岸鳞鳞相接。
十五日至十九日,海岸沙涨,东西长七里余,南北广或三十步,或数十百步,渐
见南北相接。西至石囤,已及五都,修筑捍海塘与盐塘相连,直抵岩门,障御石
囤。东至十一都六十里塘,东至东大尖山嘉兴、平湖三路所修处海口。自八月一
日至二日,探海二丈五尺;至十九日、二十日探之,先二丈者今一丈五尺,先一
丈五尺者今一丈。西自六都仁和县界赭山、雷山为首,添涨沙涂,已过五都四都,
盐官州廊东西二都,沙土流行,水势俱浅。二十日,复巡视自东至西岸脚涨沙,
比之八月十七日渐增高阔。二十七日至九月四日大汛,本州岳庙东西,水势俱浅,
涨沙东过钱家桥海岸,元下石囤木植,并无颓圮,水息民安。”于是改盐官州曰
海宁州。
龙山河道
龙山河在杭州城外,岁久淤塞。武宗至大元年,江浙省令史裴坚言:“杭州
钱塘江,近年以来为沙涂壅涨,潮水远去,离北岸十五里,舟楫不能到岸。商旅
往来,募夫搬运十七八里,使诸物翔涌,生民失所,递运官物,甚为烦扰。访问
宋时并江岸有南北古河一道,名龙山河,今浙江亭南至龙山闸约一十五里,粪坏
填塞,两岸居民间有侵占。迹其形势,宜改修运河,开掘沙土,封闸搬载,直抵
浙江,转入两处市河,免担负之劳,生民获惠。”省下杭州路相视,钱塘县城南
上隅龙山河至横河桥,委系旧河,居民侵占,起建房屋,若疏通以接运河,公私
大便。计工十五万七千五百六十六,日役夫五千二百五十二,度可三十日毕。所
役夫于本路录事司、仁和、钱塘县富实之家差倩,就持筐檐锹䦆应役。人日支官
粮二升,该米三千一百五十一石三斗二升。河长九里三百六十二步,造石桥八,
立上下二闸,计用钞一百六十三锭二十三两四钱七分七厘。省准咨请丞相脱脱总
治其事,于仁宗延祐三年三月七日兴工,至四月十八日工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