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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二 志第五十八_明史_在线二十五史查询


卷八十二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采造之事,累朝侈俭不同。大约靡於英宗,继以宪、武,至世宗、神宗而极。
其事目繁琐,徵索纷纭。最钜且难者,曰采木。岁造最大者,曰织造、曰烧造。
酒醴膳羞则掌之光禄寺,采办成就则工部四司、内监司局或专差职之,柴炭则掌
之惜薪司。而最为民害者,率由中官。
明初,上供简省。郡县贡香米、人参、葡萄酒,太祖以为劳民,却之。仁宗
初,光禄卿井泉奏,岁例遣正官往南京采玉面狸,帝叱之曰:“小人不达政体。
朕方下诏,尽罢不急之务以息民,岂以口腹细故,失大信耶!”宣宗时,罢永乐
中河州官买乳牛造上供酥油者,以其牛给屯军。命御史二人察视光禄寺,凡内外
官多支及需索者,执奏。英宗初政,三杨当轴,减南畿孳牧黄牛四万,糖蜜、果
品、腒脯、酥油、茶芽、稉糯、粟米、药材皆减省有差,撤诸处捕鱼官。即
位数月,多所撙节。凡上用膳食器皿三十万七千有奇,南工部造,金龙凤白瓷诸
器,饶州造,硃红膳盒诸器,营膳所造,以进宫中食物,尚膳监率乾没之。帝
令备帖具书,如数还给。景帝时,从於谦言,罢真定、河间采野味、直沽海口造
乾鱼内使。
天顺八年,光禄果品物料凡百二十六万八千馀斤,增旧额四之一。成化初,
诏光禄寺牲口不得过十万。明年,寺臣李春请增。礼部尚书姚夔言:“正统间,
鸡鹅羊豕岁费三四万。天顺以来增四倍,暴殄过多。请从前诏。”后二年,给事
中陈钺言:“光禄市物,概以势取。负贩遇之,如被劫掠。夫光禄所供,昔皆足
用,今不然者,宣索过额,侵渔妄费也。”大学士彭时亦言:“光禄寺委用小人
买办,假公营私,民利尽为所夺。请照宣德、正统间例,斟酌供用,禁止买办。”
於是减鱼果岁额十之一。弘治元年命光禄减增加供应。初,光禄俱预支官钱市物,
行头吏役因而侵蚀。乃令各行先报纳而后偿价,遂有游手号为报头,假以供应为
名,抑价倍取,以充私橐。御史李鸾以为言,帝命禁止。十五年,光禄卿王珩,
列上内外官役酒饭及所畜禽兽料食之数,凡百二十事。乃降旨,有仍旧者,有减
半者,有停止者。於是放去乾明门虎、南海子猫、西华门鹰犬、御马监山猴、西
安门大鸽等,减省有差,存者减其食料。自成化时,添坐家长随八十馀员,传添
汤饭中官百五十馀员。天下常贡不足於用,乃责买於京师铺户。价直不时给,市
井负累。兵部尚书刘大夏因天变言之,乃裁减中官,岁省银八十余万。
武宗之世,各宫日进、月进,数倍天顺时。厨役之额,当仁宗时仅六千三百
馀名,及宪宗增四之一。世宗初,减至四千一百名,岁额银撙节至十三万两。中
年复增至四十万。额派不足,借支太仓。太仓又不足,乃令原供司府依数增派。
於是帝疑其乾没,下礼部问状,责光禄寺具数以奏。帝复降旨诘责,乃命御史稽
核月进揭帖,两月间省银二万馀两,自是岁以为常。
先是上供之物,任土作贡,曰岁办。不给,则官出钱以市,曰采办。其后本
折兼收,采办愈繁。於是召商置买,物价多亏,商贾匿迹。二十七年,户部言:
“京师召商纳货取直,富商规避,应役者皆贫弱下户,请核实编审。”给事中罗
崇奎言:“诸商所以重困者,物价贱则减,而贵则不敢增。且收纳不时,一遭风
雨,遂不可用,多致赔累。既收之后,所司更代不常,不即给直,或竟沈阁。幸
给直矣,官司折阅于上,番役齮龁于下,名虽平估,所得不能半。诸弊若除,商
自乐赴,奚用编审。”帝虽纳其言,而仍编审如户部议。
穆宗朝,光禄少卿李键奏十事,帝乃可之,颇有所减省:停止承天香米、外
域珍禽奇兽,罢宝坻鱼鲜。凡荐新之物,领於光禄寺,勿遣中官。又从太监李芳
请,停徵加增细稉米、白青盐,命一依成、弘间例。御史王宗载请停加派。部
议悉准原额,果品百七万八千馀斤,牲口银五万八千馀两,免加派银二万馀。未
行,而神宗立,诏免之。世宗末年,岁用止十七万两,穆宗裁二万,止十五万馀,
经费省约矣。万历初年,益减至十三四万,中年渐增,几三十万,而铺户之累滋
甚。时中官进纳索赂,名铺垫钱,费不訾,所支不足相抵,民不堪命,相率避匿。
乃佥京师富户为商。令下,被佥者如赴死,重贿营免。官司蜜钩,若缉奸盗。宛
平知县刘曰淑言:“京民一遇佥商,取之不遗毫发,赀本悉罄。请厚估先发,以
苏民困。”御史王孟震斥其越职,曰淑自劾解官去。至熹宗时,商累益重,有输
物於官终不得一钱者。
洪武时,宫禁中市物,视时估率加十钱,其损上益下如此。永乐初,斥言采
五色石者,且以温州输矾困民,罢染色布。然内使之出,始於是时。工役繁兴,
徵取稍急,非土所有,民破产购之。军器之需尤无算。仁宗时,山场、园林、湖
池、坑冶、果树、蜂蜜,官设守禁者,悉予民。宣宗罢闸办金银,其他纸靛、纻
丝、纱罗、氁缎、香货、银硃、金箔、红花、茜草、麂皮、香蜡、药物、
果品、海味、硃红戗金龙凤器物,多所罢减。副都御史弋谦言:“有司给买办
物料价,十不偿一,无异空取。”帝嘉纳之,谕工部察惩。又因泰安州税课局大
使郝智言,悉召还所遣官,敕自今更不许辄遣,自军器、军需外,凡买办者尽停
止。然宽免之诏屡下,内使屡敕撤还,而奉行不实,宦者辄名采办,虐取於民。
诛袁琦、阮巨队等十馀人,患乃稍息。英宗立,罢诸处采买及造下西洋船木,诸
冗费多敕省。正统八年,以买办扰民,始令於存留钱粮内折纳,就近解两京。
先是仁宗时,令中官镇守边塞,英宗复设各省镇守,又有守备、分守,中官
布列天下。及宪宗时益甚,购书采药之使,搜取珍玩,靡有孑遗。抑卖盐引,私
采禽鸟,糜官帑,纳私赂,动以巨万计。太岳、太和山降真诸香,通三岁用七千
斤,至是倍之。内府物料,有至五六倍者。孝宗立,颇有减省。甘肃巡抚罗明言:
“镇守、分守内外官竞尚贡献,各遣使属边卫搜方物,名曰采办,实扣军士月粮
马价,或巧取番人犬马奇珍。且设膳乳诸房,佥厨役造酥油诸物。比及起运,沿
途骚扰,乞悉罢之。”报可,然其后靡费渐多。至武宗任刘瑾,渔利无厌。镇守
中官率贡银万计,皇店诸名不一,岁办多非土产。诸布政使来朝,各陈进贡之害,
皆不省。
世宗初,内府供应减正德什九。中年以后,营建斋醮,采木采香,采珠玉宝
石,吏民奔命不暇,用黄白蜡至三十馀万斤。又有召买,有折色,视正数三倍。
沈香、降香、海漆诸香至十馀万斤。又分道购龙涎香,十馀年未获,使者因请海
舶入澳,久乃得之。方泽、朝日坛,爵用红黄玉,求不得,购之陕西边境,遣使
觅於阿丹,去土鲁番西南二千里。太仓之银,颇取入承运库,办金宝珍珠。於是
猫儿睛、祖母碌、石绿、撤孛尼石、红剌石、北河洗石、金刚钻、朱蓝石、紫英
石、甘黄玉,无所不购。穆宗承之,购珠宝益急。给事中李己、陈吾德疏谏。己
下狱,吾德削籍。自是供亿浸多矣。
神宗初,内承运库太监崔敏请买金珠。张居正封还敏疏,事遂寝。久之,帝
日黩货,开采之议大兴,费以钜万计,珠宝价增旧二十倍。户部尚书陈蕖言库藏
已竭,宜加撙节。中旨切责。而顺天府尹以大珠鸦青购买不如旨,镌级。至於末
年,内使杂出,采造益繁。内府告匮,至移济边银以供之。熹宗一听中官,采造
尤夥。庄烈帝立,始务厘剔节省,而库藏已耗竭矣。
永乐中,后军都督府供柴炭,役宣府十七卫所军士采之边关。宣宗初,以边
木以扼敌骑,且边军不宜他役,诏免其采伐,令岁纳银二万馀两,后府召商买纳。
四年置易州山厂,命工部侍郎督之,佥北直、山东、山西民夫转运,而后府输银
召商如故。
初,岁用薪止二千万馀斤。弘治中,增至四千万馀斤。转运既艰,北直、山
东、山西乃悉输银以召商。正德中,用薪益多,增直三万馀两。凡收受柴炭,加
耗十之三,中官辄私加数倍。逋负日积,至以三年正供补一年之耗。尚书李鐩
议,令正耗相准,而主收者复私加,乃以四万斤为万斤,又有输纳浮费,民弗能
堪。世宗登极,乃酌减之。隆庆六年,后府采纳艰苦,改属兵部武库司。万历中,
岁计柴价银三十万两,中官得自徵比诸商,酷刑悉索,而人以惜薪司为陷阱云。
采木之役,自成祖缮治北京宫殿始。永乐四年遣尚书宋礼如四川,侍郎古朴
如江西,师逵、金纯如湖广,副都御史刘观如浙江,佥都御史史仲成如山西。礼
言有数大木,一夕自浮大谷达於江。天子以为神,名其山曰神木山,遣官祠祭。
十年复命礼采木四川。仁宗立,已其役。宣德元年修南京天地山川坛殿宇,复命
侍郎黄宗载、吴廷用采木湖广。未几,因旱灾已之。寻复采大木湖广,而谕工部
酌省,未几复罢。其他处亦时采时罢。弘治时,发内帑修清宁宫,停四川采木。
正德时,采木湖广、川、贵,命侍郎刘丙督运。太监刘养劾其不中梁栋,责
丙陈状,工部尚书李鐩夺俸。嘉靖元年革神木千户所及卫卒。二十年,宗庙灾,
遣工部侍郎潘鉴、副都御史戴金於湖广、四川采办大木。二十六年复遣工部侍郎
刘伯跃采於川、湖、贵州,湖广一省费至三百三十九万馀两。又遣官核诸处遣留
大木。郡县有司,以迟误大工逮治褫黜非一,并河州县尤苦之。万历中,三殿工
兴,采楠杉诸木於湖广、四川、贵州,费银九百三十馀万两,徵诸民间,较嘉靖
年费更倍。而采鹰平条桥诸木於南直、浙江者,商人逋直至二十五万。科臣劾督
运官迟延侵冒,不报。虚糜乾没,公私交困焉。
广东珠池,率数十年一采。宣宗时,有请令中官采东莞珠池者,系之狱。英
宗始使中官监守,天顺间尝一采之。至弘治十二年,岁久珠老,得最多,费银万
馀,获珠二万八千两,遂罢监守中官。正德九年又采,嘉靖五年又采,珠小而嫩,
亦甚少。八年复诏采,两广巡抚林富言:“五年采珠之役,死者五十馀人,而得
珠仅八十两,天下谓以人易珠。恐今日虽以人易珠,亦不可得。”给事中王希文
言:“雷、廉珠池,祖宗设官监守,不过防民争夺。正德间,逆竖用事,传奉采
取,流毒海滨。陛下御极,革珠池少监,未久旋复。驱无辜之民,蹈不测之险,
以求不可必得之物,而责以难足之数,非圣政所宜有。”皆不听。隆庆六年诏云
南进宝石二万块,广东采珠八千两。神宗立,停罢。既而以太后进奉,诸王、皇
子、公主册立、分封、婚礼,令岁办金珠宝石。复遣中官李敬、李凤广东采珠五
千一百馀两。给事中包见捷力谏,不纳。至三十二年始停采。四十一年,以指挥
倪英言,复开。
明制,两京织染,内外皆置局。内局以应上供,外局以备公用。南京有神帛
堂、供应机房,苏、杭等府亦各有织染局,岁造有定数。
洪武时,置四川、山西诸行省,浙江绍兴织染局。又置蓝靛所於仪直、六合,
种青蓝以供染事。未几悉罢。又罢天下有司岁织缎匹。有赏赉,给以绢帛,於后
湖置局织造。永乐中,复设歙县织染局。令陕西织造驼毼。正统时,置泉州织造
局。天顺四年遣中官往苏、松、杭、嘉、湖五府,於常额外,增造彩缎七千匹。
工部侍郎翁世资请减之,下锦衣狱,谪衡州知府。增造坐派於此始。孝宗初立,
停免苏、杭、嘉、湖、应天织造。其后复设,乃给中官盐引,鬻於淮以供费。
正德元年,尚衣监言:“内库所贮诸色纻丝、纱罗、织金、闪色,蟒龙、斗
牛、飞鱼、麒麟、狮子通袖、膝襕,并胸背斗牛、飞仙、天鹿,俱天顺间所织,
钦赏已尽。乞令应天、苏、杭诸府依式织造。”帝可之。乃造万七千馀匹。盖成、
弘时,颁赐甚谨。自刘瑾用事,幸珰陈乞渐广,有未束发而僣冒章服者,滥赏日
增。中官乞盐引、关钞无已,监督织造,威劫官吏。至世宗时,其祸未讫。即位
未几,即令中官监织於南京、苏、杭、陕西。穆宗登极,诏撤中官,已而复遣。
万历七年,苏、松水灾,给事中顾九思等请取回织造内臣,帝不听。大学士
张居正力陈年饥民疲,不堪催督,乃许之。未几复遣中官。居正卒,添织渐多。
苏、杭、松、嘉、湖五府岁造之外,又令浙江、福建,常、镇、徽、宁、扬、广
德诸府州分造,增万馀匹。陕西织造羊绒七万四千有奇,南直、浙江纻丝、纱罗、
绫䌷、绢帛,山西潞䌷,皆视旧制加丈尺。二三年间,费至百万,取给户、
工二部,搜括库藏,扣留军国之需。部臣科臣屡争,皆不听。末年,复令税监兼
司,奸弊日滋矣。
明初设南北织染局,南京供应机房,各省直岁造供用,苏、杭织造,间行间
止。自万历中,频数派造,岁至十五万匹,相沿日久,遂以为常。陕西织造绒袍,
弘、正间偶行,嘉、隆时复遣,亦遂沿为常例。
烧造之事,在外临清砖厂,京师琉璃、黑窑沧厂,皆造砖瓦,以供营缮。
宣宗始遣中官张善之饶州,造奉先殿几筵龙凤文白瓷祭器,磁州造赵府祭器。逾
年,善以罪诛,罢其役。正统元年,浮梁民进瓷器五万馀,偿以钞。禁私造黄、
紫、红、绿、青、蓝、白地青花诸瓷器,违者罪死。宫殿告成,命造九龙九凤膳
案诸器,既又造青龙白地花缸。王振以为有璺,遣锦衣指挥杖提督官,敕中官往
督更造。成化间,遣中官之浮梁景德镇,烧造御用瓷器,最多且久,费不赀。孝
宗初,撤回中官,寻复遣,弘治十五年复撤。正德末复遣。
自弘治以来,烧造未完者三十馀万器。嘉靖初,遣中官督之。给事中陈皋谟
言其大为民害,请罢之。帝不听。十六年新作七陵祭器。三十七年遣官之江西,
造内殿醮坛瓷器三万,后添设饶州通判,专管御器厂烧造。是时营建最繁,近
京及苏州皆有砖厂。隆庆时,诏江西烧造瓷器十馀万。万历十九年命造十五万九
千,既而复增八万,至三十八年未毕工。自后役亦渐寝。
国家经费,莫大於禄饷。洪武九年定诸王公主岁供之数:亲王,米五万石,
钞二万五千贯,锦四十匹,纻丝三百匹,纱、罗各百匹,绢五百匹,冬夏布各千
匹,绵二千两,盐二百引,花千斤,皆岁支。马料草,月支五十匹。其缎匹,岁
给匠料,付王府自造。靖江王,米二万石,钞万贯,馀物半亲王,马料草二十匹。
公主未受封者,纻丝、纱、罗各十匹,绢、冬夏布各三十匹,绵二百两;已受封,
赐庄田一所,岁收粮千五百石,钞二千贯。亲王子未受封,视公主;女未受封者
半之。子已受封郡王,米六千石,钞二千八百贯,锦十匹,纻丝五十匹,纱、罗
减纻丝之半,绢、冬夏布各百匹,绵五百两,盐五十引,茶三百斤,马料草十匹。
女已受封及已嫁,米千石,钞千四百贯,其缎匹於所在亲王国造给。皇太子之次
嫡子并庶子,既封郡王,必俟出阁然后岁赐,与亲王子已封郡王者同。女俟及嫁,
与亲王女已嫁者同。凡亲王世子,与已封郡王同,郡王嫡长子袭封郡王者,半始
封郡王。女已封县主及已嫁者,米五百石,钞五百贯,馀物半亲王女已受封者。
郡王诸子年十五,各赐田六十顷,除租税为永业,其所生子世守之,后乃令止给
禄米。
二十八年诏以官吏军士俸给弥广,量减诸王岁给,以资军国之用。乃更定亲
王万石,郡王二千石,镇国将军千石,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以二百石
递减,辅国中尉、奉国中尉以百石递减,公主及驸马二千石,郡王及仪宾八百石,
县主、郡君及仪宾以二百石递减,县君、乡君及仪宾以百石递减。自后为永制。
仁宗即位,增减诸王岁禄,非常典也。时郑、越、襄、荆、淮、滕、梁七王未之
藩,令暂给米岁三千石,遂为例。正统十二年定王府禄米,将军自赐名受封日为
始,县主、仪宾自出閤成婚日为始,於附近州县秋粮内拨给。景泰七年定郡王将
军以下禄米,出閤在前,受封在后,以受封日为始;受封在前,出閤在后,以出
閤日为始。
宗室有罪革爵者曰庶人。英宗初,颇给以粮。嘉靖中,月支米六石。万历中
减至二石或一石。
初,太祖大封宗藩,令世世皆食岁禄,不授职任事,亲亲之谊甚厚。然天潢
日繁,而民赋有限。其始禄米尽支本色,既而本钞兼支。有中半者,有本多於折
者,其则不同。厥后势不能给,而冒滥转益多。奸弊百出,不可究诘。自弘治间,
礼部尚书倪岳即条请节减,以宽民力。嘉靖四十一年,御史林润言:“天下之事,
极弊而大可虑者,莫甚於宗藩禄廪。天下岁供京师粮四百万石,而诸府禄米凡八
百五十三万石。以山西言,存留百五十二万石,而宗禄三百十二万;以河南言,
存留八十四万三千石,而宗禄百九十二万。是二省之粮,借令全输,不足供禄米
之半,况吏禄、军饷皆出其中乎?故自郡王以上,犹得厚享,将军以下,多不能
自存,饥寒困辱,势所必至,常号呼道路,聚诟有司。守土之臣,每惧生变。夫
赋不可增,而宗室日益蕃衍,可不为寒心。宜令大臣科道集议於朝,且谕诸王以
势穷弊极,不得不通变之意。令户部会计赋额,以十年为率,通计兵荒蠲免、存
留及王府增封之数。共陈善后良策,断自宸衷,以垂万世不易之规。”下部覆议,
从之。至四十四年乃定宗藩条例。郡王、将军七分折钞,中尉六分折钞,郡县主、
郡县乡君及仪宾八分折钞,他冒滥者多所裁减。於是诸王亦奏辞岁禄,少者五百
石,多者至二千石,岁出为稍纾,而将军以下益不能自存矣。
明初,勋戚皆赐官田以代常禄。其后令还田给禄米。公五千石至二千五百石,
侯千五百石至千石,伯千石至七百石。百官之俸,自洪武初,定丞相、御史大夫
以下岁禄数,刻石官署,取给於江南官田。十三年重定内外文武官岁给禄米、
俸钞之制,而杂流吏典附焉。正从一二三四品官,自千石至三百石,每阶递减百
石,皆给俸钞三百贯。正五品二百二十石,从减五十石,钞皆百五十贯。正六品
百二十石,从减十石,钞皆九十贯。正从七品视从六品递减十石,钞皆六十贯。
正八品七十五石,从减五石,钞皆四十五贯。正从九品视从八品递减五石,钞皆
三十贯。勒之石。吏员月俸,一二品官司提控、都吏二石五斗,掾史、令史二石
二斗,知印、承差、吏、典一石二斗;三四品官司令史、书吏、司吏二石,承差、
吏、典半之;五品官司司吏一石二斗,吏、典八斗;六品以下司吏一石;光禄寺
等吏、典六斗。教官之禄,州学正月米二石五斗,县教谕、府州县训导月米二石。
首领官之禄,凡内外官司提控、案牍、州吏目、县典史皆月米三石。杂职之禄,
凡仓、库、关、场、司、局、铁冶、递运、批验所大使月三石,副使月二石五斗,
河泊所官月米二石,闸坝官月米一石五斗。天下学校师生廪膳米人日一升,鱼肉
盐醯之属官给之。宦官俸,月米一石。
二十五年更定百官禄。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从一品至正三品,递减十三
石至三十五石,从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从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十
六石,从五品十四石,正六品十石,从六品八石,正七品至从九品递减五斗,至
五石而止。自后为永制。
洪武时,官俸全给米,间以钱钞兼给,钱一千,钞一贯,抵米一石。成祖即
位,令公、侯、伯皆全支米;文武官俸则米钞兼支,官高者支米十之四、五,官
卑者支米十之六、八;惟九品、杂职、吏、典、知印、总小旗、军,并全支米。
其折钞者,每米一石给钞十贯。永乐二年乃命公、侯、伯视文武官吏,米钞兼支。
仁宗立,官俸折钞,每石至二十五贯。宣德八年,礼部尚书胡濙掌户部,议每
石减十贯,而以十分为准,七分折绢,绢一匹抵钞二百贯。少师蹇义等以为仁宗
在春宫久,深悯官员折俸之薄,故即位特增数倍,此仁政也,讵可违?濙不听,
竟请於帝而行之,而卑官日用不赡矣。正统中,五品以上米二钞八,六品以下米
三钞七。时钞价日贱,每石十五贯者已渐增至二十五贯,而户部尚书王佐复奏减
为十五贯。成化二年从户部尚书马昂请,又省五贯。旧例,两京文武官折色俸,
上半年给钞,下半年给苏木、胡椒。七年从户部尚书杨鼎请,以甲字库所积之布
估给,布一匹当钞二百贯。是时钞法不行,一贯仅直钱二三文,米一石折钞十贯,
仅直二三十钱,而布直仅二三百钱,布一匹折米二十石,则米一石仅直十四五钱。
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
十六年又令以三梭布折米,每匹抵三十石。其后粗阔棉布亦抵三十石,梭布
极细者犹直银二两,粗布仅直三四钱而已。久之,定布一匹折银三钱。于是官员
俸给凡二:曰本色,曰折色。其本色有三:曰月米,曰折绢米,曰折银米。月米,
不问官大小,皆一石。折绢,绢一匹当银六钱。折银,六钱五分当米一石。其折
色有二:曰本色钞,曰绢布折钞。本色钞十贯折米一石,后增至二十贯。绢布折
钞,绢每匹折米二十石,布一匹折米十石。公侯之禄,或本折中半,或折多於本
有差。文武官俸,正一品者,本色仅十之三,递增至从九品,本色乃十之七。武
职府卫官,惟本色米折银例,每石二钱五分,与文臣异,馀并同。其三大营副将、
参、游、佐员,每月米五石,巡捕营提督、参将亦如之。巡捕中军、把总官,月
支口粮九斗,旗牌官半之。
天下卫所军士月粮,洪武中,令京外卫马军月支米二石,步军总旗一石五斗,
小旗一石二斗,军一石。城守者如数给,屯田者半之。民匠充军者八斗,牧马千
户所一石,民丁编军操练者一石,江阴横海水军稍班、碇手一石五斗。阵亡病故
军给丧费一石,在营病故者半之。籍没免死充军者谓之恩军。家四口以上一石,
三口以下六斗,无家口者四斗。又给军士月盐,有家口者二斤,无者一斤,在外
卫所军士以钞准。永乐中,始令粮多之地,旗军月粮,八分支米,二分支钞。后
山西、陕西皆然,而福建、两广、四川则米七钞三,江西则米钞中半,惟京军及
中都留守司,河南、浙江、湖广军,仍全支米。已而定制,卫军有家属者,月米
六斗,无者四斗五升,馀皆折钞。
凡各卫调至京操备军兼工作者,米五斗。其后增损不一,而本折则例,各镇
多寡不同,不能具举。凡各镇兵饷,有屯粮,有民运,有盐引,有京运,有主兵
年例,有客兵年例。屯粮者,明初,各镇皆有屯田,一军之田,足赡一军之用,
卫所官吏俸粮皆取给焉。民运者,屯粮不足,加以民粮。麦、米、豆、草、布、
钞、花绒运给戍卒,故谓之民运,后多议折银。盐引者,召商入粟开中,商屯出
粮,与军屯相表里。其后纳银运司,名存而实亡。京运,始自正统中。后屯粮、
盐粮多废,而京运日益矣。主兵有常数,客兵无常数。初,各镇主兵足守其地,
后渐不足,增以募兵,募兵不足,增以客兵。兵愈多,坐食愈众,而年例亦日增
云。
明田税及经费出入之数,见於掌故进,皆略可考见。洪武二十六年,官民田
总八百五十万七千余顷。夏税,米麦四百七十一万七千馀石,钱钞三万九千馀锭,
绢二十八万八千馀匹;秋粮,米二千四百七十二万九千馀石,钱钞五千馀锭。弘
治时,官民田总六百二十二万八千馀顷。夏税,米麦四百六十二万五千馀石,钞
五万六千三百馀锭,绢二十万二千馀匹;秋粮,米二千二百十六万六千馀石,钞
二万一千九百馀锭。万历时,官民田总七百一万三千馀顷。夏税,米麦总四百六
十万五千馀石,起运百九十万三千馀石,馀悉存留,钞五万七千九百馀锭,绢二
十万六千馀匹;秋粮,米总二千二百三万三千馀石,起运千三百三十六万二千馀
石,馀悉存留,钞二万三千六百馀锭。屯田六十三万五千馀顷,花园仓基千九百
馀所,徵粮四百五十八万四千馀石。粮草折银八万五千馀两,布五万匹,钞五万
馀贯,各运司提举大小引盐二百二十二万八千馀引。
岁入之数,内承运库,慈宁、慈庆、乾清三宫子粒银四万九千馀两,金花银
一百一万二千馀两,金二千两。广惠库、河西务等七钞关,钞二千九百二十八万
馀贯,钱五千九百七十七万馀文。京卫屯钞五万六千馀贯。天财库、京城九门钞
六十六万五千馀贯,钱二百四十三万馀文。京、通二仓,并蓟、密诸镇漕粮四百
万石。京卫屯豆二万三千馀石。太仓银库,南北直隶、浙江、江西、山东、河南
派剩麦米折银二十五万七千馀两。丝绵、税丝、农桑绢折银九万馀两,绵布、苎
布折银三万八千馀两。百官禄米折银二万六千馀两。马草折银三十五万三千馀两。
京五草场折银六万三千馀两。各马房仓麦豆草折银二十馀万两。户口盐钞折银四
万六千馀两。蓟、密、永、昌、易、辽东六镇,民运改解银八十五万三千馀两。
各盐运提举馀盐、盐课、盐税银一百万三千馀两。黄白蜡折银六万八千馀两。霸、
大等马房子粒银二万三千馀两。备边并新增地亩银四万五千馀两。京卫屯牧地增
银万八千馀两。崇文门商税、牙税一万九千馀两,钱一万八千馀贯。张家湾商税
二千馀两,钱二千八百馀贯。诸钞关折银二十二万三千馀两。泰山香税二万馀两。
赃罚银十七万馀两。商税、鱼课、富户、历日、民壮、弓兵并屯折、改折月粮银
十四万四千馀两。北直隶、山东、河南解各边镇麦、米、豆、草、盐钞折银八十
四万二千馀两。诸杂物条目繁琐者不具载。所载岁入,但计起运京边者,而存留
不与焉。
岁出之数,公、侯、驸马、伯禄米折银一万六千馀两。官吏、监生俸米四万
馀石。官吏折俸绢布银四万四千馀两,钱三千三百馀贯。仓库、草场、官攒、甲
斗,光禄、太常诸司及内府监局匠役本色米八万六千馀石,折色银一万三千馀两。
锦衣等七十八卫所官吏、旗校、军士、匠役本色米二百一万八千馀石,折色银二
十万六千馀两。官员折俸绢布银二十六万八千馀两。军士冬衣折布银八万二千馀
两。五军、神枢、神机三大营将卒本色米十二万馀石,冬衣折布银二千馀两,官
军防秋三月口粮四万三千馀石,营操马匹本色料二万四千馀石,草八十万馀束。
巡捕营军粮七千馀石。京营、巡捕营,锦衣、腾骧诸卫马料草折银五万馀两。中
都留守司,山东、河南二都司班军行粮及工役盐粮折银五万馀两。京五草场商价
一万六千馀两。御马三仓象马等房,商价十四万八千馀两。
诸边及近京镇兵饷。
宣府:主兵,屯粮十三万二千馀石,折色银二万二千馀两,民运折色银七十
八万七千馀两,两淮、长芦、河东盐引银十三万五千馀两,京运年例银十二万五
千两;客兵,淮、芦盐引银二万六千馀两,京运年例银十七万一千两。
大同:主兵,屯粮本色七万馀石,折色银一万六千馀两,牛具银八千馀两,
盐钞银一千馀两,民运本色米七千馀石,折色银四十五万六千馀两,屯田及民运
本色草二百六十八万馀束,折草银二万八千馀两,淮、芦盐四万三千馀引,京运
年例银二十六万九千馀两;客兵,京运银十八万一千两,淮、芦盐七万引。
山西:主兵,屯粮二万八千馀石,折色银一千馀两,草九万五千馀束,民运
本色米豆二万一千馀石,折色银三十二万二千馀两,淮、浙、山东盐引银五万七
千馀两,河东盐课银六万四千馀两,京运银十三万三千馀两;客兵,京运银七万
三千两。
延绥:主兵,屯粮五万六千馀石,地亩银一千馀两,民运粮料九万七千馀石,
折色银十九万七千馀两,屯田及民运草六万九千馀束,淮、浙盐引银六万七千馀
两,京运年例银三十五万七千馀两;客兵,淮、浙盐引银二万九千馀两,京运年
例银二万馀两。
宁夏:主兵,屯粮料十四万八千馀石,折色银一千馀两,地亩银一千馀两,
民运本色粮千馀石,折色银十万八千馀两,屯田及民运草一百八十三万馀束,淮、
浙盐引银八万一千馀两,京运年例银二万五千两;客兵,京运年例银万两。
甘肃:屯粮料二十三万二千馀石,草四百三十馀万束,折草银二千馀两,民
运粮布折银二十九万四千馀两,京运银五万一千馀两,淮、浙盐引银十万二千馀
两。
固原:屯粮料三十一万九千馀石,折色粮料草银四万一千馀两,地亩牛具银
七千一百馀两,民运本色粮料四万五千馀石,折色粮料草布花银二十七万九千馀
两,屯田及民运草二十万八千馀束,淮、浙盐引银二万五千馀两,京运银六万三
千馀两,犒赏银一百九十馀两。
辽东:主兵,屯粮二十七万九千馀石,荒田粮四百馀两,民运银十五万九千
馀两,两淮、山东盐引银三万九千馀两,京运年例银三十万七千馀两;客兵,京
运年例银十万二千馀两。
蓟州:主兵,民运银九千馀两,漕粮五万石,京运年例银二十万六千馀两;
客兵,屯粮料五万三千馀石,地亩马草折色银万六千馀两,民运银万八千馀两,
山东民兵工食银五万六千两,遵化营民壮工食银四千馀两,盐引银万三千馀两,
京运年例银二十万八千馀两,抚赏银一万五千两,犒军银一万三千馀两。
永平:主兵,屯粮料三万三千馀石,民运粮料二万七千馀石,折色银二万八
千馀两,民壮工食银万二千馀两,京运年例银十二万二千馀两;客兵,屯草折银
三千馀两,民运草三十一万一千馀束,京运银十一万九千馀两。
密云:主兵,屯粮六千馀石,地亩银二百九十两,民运银万两有奇,漕粮十
万四千馀石,京运银十六万两有奇;客兵,民运银万六千馀两,民壮工食银九百
馀两,漕粮五万石,京运银二十三万三千馀两。
昌平:主兵,屯粮折色银二千四百馀两,地亩银五百馀两,折草银一百馀两,
民运银二万两有奇,漕粮十八万九千馀石,京运年例银九万六千馀两;客兵,京
运年例银四万七千馀两。
易州:主兵,屯粮二万三千馀石,地亩银六百馀两,民运银三十万六千馀两;
客兵,京运银五万九千两。
井陉:主兵,屯粮万四千馀石,地亩银八千馀两,民运本色米麦一万七千馀
石,折色银四万八千馀两;客兵,京运年例银三千馀两。
他杂费不具载。